一、什么是"新三板"?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该系统主要是为退市公司和原STAQ和NET系统内公司提供股份流通的场所,俗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与老三板的根本不同在于,"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是注册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创新性企业",主要品种包括IT信息业、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文化传媒等质地优良的公司。
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并注册成立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为新三板的正式名称。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即新三板),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
二、新三板的定位及目标企业
新三板被誉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孵化器,可视为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通过价格发现、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通过规范运作、适度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监管等,可以促进挂牌企业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未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架构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新三板的目标企业主要有三类
1、有进入资本市场的意愿但不符合主板或创业板条件或符合但不愿长期等待的公司。
2、已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但资金紧张制约业务规模扩大或具有创新业务模式,需要提升品牌、提高公司估值水平的公司。
3、希望借助资本市场扩大规模,做大做强、规范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公司。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两高六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两高”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 “六新”即是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
未来新三板发行拟采取"注册制",即由地方政府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由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推荐,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自律性管理,经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发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到实施IPO期间,将由主办券商实施终身保荐。
挂牌条件比较(新三板与创业板、中小板)
新三板 |
(1)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创业板 |
(1)持续经营满三年; |
中小板 |
(1)持续经营满三年; |
门槛低、融资成本低应是新三板市场的突出特点。微观层面上,企业特征是资本市场分层的主要标准。由于国内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暂时还不能直接登陆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无疑是满足其融资需求、促进企业改制、实现规范化经营、做好上市准备的良好平台。
可以看出,新三板无论是从主体资格、交易规则、市场监管方面都较为宽松,运作流程也相对简单。同时,新三板设立了与深交所主板统一的股份账户和资金账户,建立了与主板统一的股份销售制度和股份交易方式,提高了市场的定位,为企业以后的转板提供了方便。